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属地南明区人民政府目前正在推进贵州医院南明院区二期项目的拆迁工作,我院涉及2项房屋(车库及车库加层)在红线范围内,需进行拆除。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南明院区二期改扩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社会〔2023〕98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医院党委会研究,为推进二期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拟对我院2项房屋进行拆除,现对需拆除房屋进行报废公示如下:
一、车库账面情况。入账时间为1988年1月,面积133.32平方米,无产权证书,原值41,095.84元,累计折旧41,095.84元,净值0元。
二、车库加层账面情况。入账时间为1991年1月,面积150平方米,无产权证书,原值48,000元,累计折旧48,000元,净值0元。
公示期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对以上资产处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院纪检室(受理电话 0851-88688139)。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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