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和科研服务管理,为我院职工提供更为优质可信的技术服务供应商资源,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我院部分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开展采购招标。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一:基因测试(包括但不限于基因组测序、转录组测序、单细胞测序、高通量测序等相关服务内容)
(二)项目二:多组学研究(包含但不限于代谢组学、蛋白质组学、脂质组学等相关服务内容)
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部分科研技术服务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中涉及测序、多组学研究等科研工作所需各类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须保证技术服务真实、有效,不得以虚假、盗取、抄袭或未发生的服务业务作为经费的结算依据。
(三)保密规定:供应商保证不向我院以外的人员提供或披露合同的委托内容及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委托协议的内容及结果。
(四)如我院委托的任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供应商承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五)如委托任务涉及动物实验,供应商承诺自觉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严格选用符合要求的合格动物进行实验,遵守实验动物伦理 3R 原则,保障动物福利。
(六)如委托任务的研究对象涉及人类受试者,供应商在完成委托任务的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内外相关的医学伦理准则,保障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七)供应商不得将我院提供的样本、信息等材料转给其他单位,不得利用我院材料进行与委托任务无关的研究,不得在委托任务基础上再开发。
(八)供应商应提供免费送货,检测,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以及其他售后服务事项。
(九)供应商须保证技术服务真实、有效,不得以虚假、盗取、抄袭或未发生的服务业务作为经费的结算依据;需提供完整原始数据和实验记录。
(十)供应商应实行定期的关于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以及电话回访。
(十一)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报价不应高于市场价。
(十二)除具备以上服务条款外,供应商还可以提供本部门/单位具有特色的服务。
(十三)合作期限:暂定为三年,并且每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年度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满意度调查,服务质量抽查、原始资料检查等内容。
四、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应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能够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属于非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请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请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须具有所开展技术服务项目相应的实验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所提供技术服务项目相应的实验条件;
9.供应商应满足使用单位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资料递交时间与方式
1.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4月26日上午8:00起至2023年5月2日17:30进行报名。可以对项目一、项目二的其中一个进行报名,也可以全部报名;
2.供应商须将“四、报名企业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文件,压缩为pdf格式(电子版为盖公章扫描件)。邮件命名方式为“所报项目名称+企业简称+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zcb@gzucm.edu.cn。
3.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20-81887233-3123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注意事项
1.我院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请报名企业务必按要求提供资料并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我院将取消公司报名资格。如审核通过,我院将通过邮件向报名供应商发出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公司根据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2.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企业及产品我院不予考虑。
3.近三年存在或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我院不接受报名。
4.一经发现围标、陪标等行为,将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5.医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权利,不符合项目要求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恕不通知。
广东省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