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推进医院数字档案室建设,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第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相关要求,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我院部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项目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料。
二、项目内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
项目一:文书档案数字化
项目二:声像档案数字化
三、项目要求
1.对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包含图像扫描、优化、去污、纠偏、合并、大幅面拼图、命名以及上传等工作。
2.对文书档案著录有误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错别字、页数等)进行更正。
3.对未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的声像资料进行著录,并贴档号、整理上架。
4.对载体为光盘、录像带的声像档案进行转录。
5.检查卷内目录内容是否正确。
6.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2017)执行。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并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DA/T77-2019)要求。数据库质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档案数字化服务须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 68.2-2020)。
7.工作量估算:文书档案约162万页,声像档案约5000张,照片底片约19000张。待转录的声像档案(载体为光盘、录像带)共431件。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为准。
四、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有国家涉密印制甲级资质优先考虑;
6.供应商需具有为档案馆等提供档案数字化服务或类似服务的经验,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部分。
五、报名资料递交要求及方式
1.“四、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资料;
2.服务方案,提供包括公司财务状况、项目经验、员工素质、技术能力、硬件条件、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工期控制、风险控制、售后服务等情况说明;
3.报价方案;
4.供应商须将上述的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档案室邮箱:zhangcy@gzucm.edu.cn,邮件主题填写:“广东省中医院档案数字化项目+企业简称+联系人及电话”;
5.医院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另行通知,不符合要求的恕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供应商不予考虑;
2.医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权利,并优先考虑生产厂家报名;
3.一经发现围标、陪标等行为,将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琳
2.联系电话: 020-81887233转30826
广东省中医院档案室、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