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病患,根据医院各院区的需求,医院拟在各院区引进共享轮椅服务,现就共享轮椅服务方案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广大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初步的需求方案如下:
一、各院区轮椅功能和数量需求
1、轮椅功能需求:用于伤员、病员、残疾人周转运输,方便就医。
2、数量需求:
大德路总院:需求数量:10部,放置场地:东区靠西侧墙面;
大学城医院:需求数量:20部,放置场地:门诊门口和急诊门口;
二沙医院: 需求数量:10部,放置场地:正门保安亭旁边;
芳村医院: 需求数量:10部,放置场地:正门附近;
以上各院区具体位置和数量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拟服务周期
1年。1年到期后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可以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4年。
三、服务要求
1.产品要求
(1)产品知识产权
共享轮椅项目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与医院无关。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或任何其他权利,如因知识产权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医院对外承担的责任可向供应商追偿。
(2)产品所有权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因此造成的医院对外承担的责任可向供应商追偿。
(3)产品质量要求及功能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轮椅安全证明和轮椅的产品质量证明,相关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平台要求
供应商提供线上平台,并保障线上平台无植入广告(本公司其他产品、服务广告或其他公司产品、服务广告,不限图片和视频等内容)。
2.清洁维护及安全巡视要求
(1)清洁要求:供应商须按医院要求,定时消毒并记录,如有明显污物,及时对轮椅进行消毒处理,每月向医院提供消毒记录存档。
(2)安全巡视:供应商在清洁的同时,对设备及用电等情况进行安全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提供专职联络员1名、维修人员1名,提供24小时的在线服务,使用过程中有疑问可在上述时间咨询解答问题;
(4)维修维护要求:项目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接到使用人员或医院电话后,可在线处理的问题应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需到场处理的应在8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24小时不能维修完毕的应提供备用设备优先保障病患使用。
(5)对磨损严重、已影响使用感受的设备,供应商应在医院要求下,采取维修或更换轮椅的方式,保障安全使用。
四、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需具有为大型公立医院提供共享轮椅服务的经验,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部分。
6.公司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报名公司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报名公司为制造商);7.公司所提供产品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报名资料递交要求及方式
1.“四、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资料;
2.共享轮椅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须能体现“三、服务要求”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状况、项目经验、员工素质、技术能力、硬件条件、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产品资料(注册证、产品彩页、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风险控制、售后服务、保密承诺、病人隐私保护等相关内容;
3.共享轮椅收费标准;
4.供应商须将上述的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采办邮箱:zcb@gzucm.edu.cn,邮件主题填写:“广东省中医院共享轮椅项目+企业简称+联系人及电话”。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5日。
6.医院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医院通知进行比选,不符合要求的恕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有知识产权、代理权、服务等方面纠纷的服务公司不予考虑;
2.医院保留从报名公司中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公司进行院内比选的权利;
3.一经发现围标、陪标等行为,将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工
2.联系电话:020-81887233转3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