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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院救护车需求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来源:广东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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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就救护车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征集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中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调研拟采购车辆类型为监护型救护车,发动机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最新上牌政策。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本项目相关的企业资质及技术服务能力。
 

3.具备三甲医院的销售业绩(需提供资质证明,如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四、报名资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关证件;
 

2.企业简介,公司实力与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资本与规模、公司团队情况、市场占有率、服务特色等;
 

3.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提车辆的相关资料(产品彩页、图片、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等);
 

5.报价清单(格式自拟),报价清单内必须包含车辆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燃油类型、排放标准、准载人数等内容。报价是指采购预算价,包含车辆价格、购置税、首年保险费等;
 

6.产品注册证(如有);
 

7.销售记录(同型号产品,需提供证明,如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8.针对本项目拟提供的服务内容方案、人员配置及专业资质;
 

9.自愿免费参与本次调研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以上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1.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在2024年10月24日上午8:00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30报名(以成功在邮箱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2.供应商须将上述“三、报名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全部盖章)、“四、报名资料”中的1-10资料扫描成pdf文件(电子版为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cb@gzucm.edu.cn,邮件主题填写:“广东省中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企业简称+联系人及电话”。纸质版资料快递或送到: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通道楼招采办,收件人:招采办,020-81887233转31239 (采用顺丰、京东、邮政快递,须在10月30日17:30前发出)。

 

六、注意事项
 

1.医院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才接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恕不另行通知,请报名公司务必按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不再纳入调研范围。
 

2.医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供应商开展调研的权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郑重提示:本次市场调研仅是采购需求调研,不是采购邀请函,请各报名供应商知悉。

 

七、咨询电话安排
 

咨询电话:  020-81887233转3123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广东省中医院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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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020-8188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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